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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人大常委会公报2024年第6期

 
时间:2024-10-09来源:嘉鱼人大作者:
 

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次全体会议

2024年9月25日,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次全体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德炳主持会议,副主任邓卫东、郑德朝、王秀群、杨洁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金大德,县纪委常委万敏,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铁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万滋胜,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副主任列席会议。

根据会议通过的议程,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童波所作的关于嘉鱼县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县审计局局长张红群所作的关于嘉鱼县2023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县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黄长江所作的关于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嘉鱼县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嘉鱼县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批准《关于嘉鱼县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许可事项,审议通过关于个别代表辞职的议案,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为新任命的干部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了县科经局局长黄新邦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对《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办法》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科经局职能服务、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消防验收手续、市场监管服务、政务服务评价、住建局“综窗”服务等六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询问,县科经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数局主要负责同志现场应询,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范威到会听取意见。部分县人大代表,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同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副主任列席会议。

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嘉鱼县2023年政府决算(草案)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提请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嘉鱼县2023年政府决算(草案)。

请予审议。

                                                  县长:胡金云

                                                 2024年9月24日        


关于嘉鱼县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9月25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童  波

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2023年总收入为429531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03.73%,其中:

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4256万元,为预算调整的96.42%。分部门完成情况为:

税务部门完成141826万元,为预算调整的93.03%;

财政部门完成22430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25.31%。

2.上级补助收入195004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13.15%。

3.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5801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11.86%。

4.上年结余37136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00%。

5.调入资金7334万元,为预算调整的65.46%。

(二)2023年总支出为391787万元,为预算调整的99.94%,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526万元,为预算调整的86.87%;

国防支出3万元,预算调整未安排,为上级下达资金;

公共安全支出16050万元,为预算调整的88.19%;

教育支出42942万元,为预算调整的97.66%;

科学技术支出10647万元,为预算调整的98.58%;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77万元,为预算调整的93.2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903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04.83%;

卫生健康支出37855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02.75%;

节能环保支出3382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00.21%;

城乡社区支出15965万元,为预算调整的99.78%;

农林水支出53143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04.36%;

交通运输支出13652万元,为预算调整的90.7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838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03.5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64万元,为预算调整的98.3%;

金融监管支出100万元,预算调整未安排,主要是人行经费补贴80万元、银保监专项经费20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719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20.28%,主要是官桥镇全域项目朱砂村共同缔造300万元、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28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7293万元,为预算调整的99.27%;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万元,预算调整未安排,主要是粮食流通产业发展25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28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01.29%;

债务付息支出5719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02.13%;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7万元,为预算调整的90%;

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3284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00%;

上解上级支出37845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10.7%;

(三)2023年度收支结余37744万元。

二、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54039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14.26%。其中:

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92378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29.2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6482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27.84%;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60万元,预算调整未安排;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56万元,为预算调整的43.73%;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5180万元,预算调整未安排。

上级基金补助收入2790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04.89%。

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34108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00.42%。

上年结余收入24763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00%。

(二)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26068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30.75%。其中: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0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00%;

城乡社区支出152296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17.82%;

农林水支出600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00%;

其他支出121162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78.37%,主要是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支出12亿元;

债务付息10915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04.2%;

债务发行费支出141万元,为预算调整的92.16%;

抗疫特别国债支出986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00%;

债务还本支出38328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00%;

(三)2023年政府性基金结余27971万元。

三、2023年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69728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15.62%。其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30832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21.91%;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入38896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11.08%;

(二)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45280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01.94%。其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10159万元,为预算调整的95.06%;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35121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04.11%;

(三)2023年社保基金收支结余2311万元(不含上年度结余),滚存结余47138万元。

四、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330万元,为预算调整的20.78%。其中: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15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1.14%;

国有资本经营上级补助收入11万元,预算调整未安排;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1204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00%。

(二)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094万元,为预算调整的9.76%。其中: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94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0940%,主要是校车运营补贴329万元、补充资本金765万元;

(三)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1236万元。

五、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我县“三公”经费支出1706.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6.61%,较2022年决算增加68.84万元,增长4.0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1199.7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6.34%,较2022年决算增加69.9万元,增长6.19%,主要是本年度公务车辆和执法车辆更新、城市管理环卫作业需要共购置车辆9台,其中包括县公路管理局购置洒水车1台44.76万元,县公安局购置管理执法车辆6台88.64万元;

公务接待费506.3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0.37%,较2022年决算下降1.0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六、2023年政府性债务情况

(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我县政府债务总限额63.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总限额20.28亿元,专项债务总限额43.16亿元。

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56.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7.6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9.01亿元,债务率95.08%,政府债务余额均严格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内。

(二)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安排情况

2023年我县成功争取政府债券资金15.99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6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2.26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0.94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资金1.15亿元。主要投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养老、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

截至2023年12月底,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支出合计13.05亿元,支出进度为93.93%,再融资债券资金全部支出完毕。

(三)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计划及偿债来源

2023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6.8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1.33亿元、一般债务付息0.57亿元,专项债务还本3.83亿元、一般债务付息1.09亿元。还本付息资金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安排支出。

七、2023年主要工作

(一)财政收入实现预定目标。全县财政部门主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深入开展“财源建设年”活动,加强财源建设,提升行业税收贡献,培育涵养骨干税源,深入挖掘潜在财源,促进财源扩量提质,为财政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精准有效的分析财政收入走势,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责任,精心调度经济运行,加强税收管理和欠税清缴,2023年财政综合财力58.53亿元,通过管理促收、评估增收、稽查补收等措施,圆满完成年初预定目标。

(二)争资争项取得质的突破。全县各部门认真研究上级政策,高质量提前谋划大项目、基础性项目、专项债券项目。债券项目主要投入到教育及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有效缓解了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压力,为嘉鱼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民生保障不断加力提升。一是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思想,坚持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一折通”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562万元,5万多农户直接受益,粮食生产加快发展;二是认真履行财政职责,落实民生政策,增进民生福祉,大力支持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民生保障能力。全县民生支出只增不减,占比在75%以上,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关注度高、覆盖面广的民生问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四)服务发展激发企业活力。一是有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落实省政府《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资金1.62亿元,组合式减税降费为实体经济注入发展新动能;持续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金减免、缓缴等优惠政策,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降低成本、减轻负担。二是“免申即享”持续发力,助企纾困解难。全年兑现“免申即享”资金共计11440万元,其中:兑现惠企政策资金1132万元,惠及93家企业;兑现惠民惠农资金10308万元,惠及20.96万人次,更大力度服务营商环境,企业发展信心明显增强,真真正正惠企利民。

(五)财政改革持续发力推进。一是全面实施财政零基预算。取消了传统“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模式,实施财政零基预算,实行“收入全部统筹、人员待遇财政全额保障、单位运转支出定额保障、基本民生项目重点保障、结余全面清零、项目细化安排”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二是推进乡镇体制改革。制定并出台《嘉鱼县县镇财政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进一步理顺县与镇两级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各镇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和增收节支积极性,确保嘉鱼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和网上采购商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积极落实鄂财采发〔2022〕5号文件精神,持续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即“政采贷”)业务,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便利,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管理绩效稳步巩固提高。全县财政部门依法高效开展预算编审、预算绩效、财政监督、政府采购、财政评审等支出控管工作,深入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聚焦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保障、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等六项重点任务,全面规范财经秩序平稳运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全县财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为推进嘉鱼“双集中”工作,加快建设滨江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县财政局尽职履责、团结协作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一抓到底的工作作风,抢抓全省推动城镇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试点机遇,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嘉鱼篇章。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断巩固稳中向好的基础;强化预算编制与执行紧密结合;全面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决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必要支出,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确保重大决策提供资金保障;规范预算一体化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嘉鱼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9月25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张红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审计局对嘉鱼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预算编制情况、绩效申报审核情况、结余资金管理情况,同时对国有企业管理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总体来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焦建设滨江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发展目标,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6.41亿元,同比增长7.96%,交出了一份难中求成、稳中有进的发展答卷。

——争资争项取得突破。全年向上争取各类资金31.73亿元(含债券资金),增长1.04%,缓解了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压力,为嘉鱼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民生保障不断加力提升。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思想,坚持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度高、覆盖面广的民生问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显著。为进一步提升审计质效,审计部门将审计整改作为重点工作狠抓落实,以问题清单为基础,对相关责任单位下达督办函,专责督办、跟踪审计整改进度情况,倒逼责任单位按时推进整改,确保将“治已病”落到实处。2023年度对相关责任单位下达《督办函》9件,发现审计问题156个,已整改145个,整改率92.95%,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逐步凸显。

一、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县级决算草案反映,2023年总收入429531万元,总支出391787万元,年终结余377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4039万元,支出326068万元,结余2797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总收入69728万元,支出45280万元,结余2311万元(不含上年度结余);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330万元,支出1094万元,结余1236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编制预算未考虑上年结余结转情况,导致资金结余滚存900.42万元

县财政局未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在编制预算时未考虑到预算资金上年结余结转情况,在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项目结余976.93万元的情况下,继续按上年预算金额向县交通运输局安排“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县本级经费拨款1000万元。导致财政资金继续结余滚存,截止2023年年底,“农村公路养护经费”项目县本级资金结余900.42万元。

(二)预算支出编制未细化

县财政局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将报送给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关于嘉鱼县2023年政府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未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级;基本支出未按其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级。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不足

县财政局在安排余码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项目预算时,未统筹考虑上年专项结转资金,在申请3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的情况下,安排150万元上年专项结转资金用于余码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截止2023年年底专项债券还余1000万元未使用。

(四)对上报的项目绩效审核把关不严

各县直单位上报给县财政局的2023年度项目绩效资料中,14家单位未提交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资料,17家单位提交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资料少于预算批复的预算项目,4家单位以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资料代替2023年项目绩效申报资料。县财政局未按《嘉鱼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单位上报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未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未要求报送单位进行调整修改。

(五)代管资金专户中暂存款长期挂账513.28万元未清理

截止2023年12月,嘉鱼县国库收付中心代管资金专户 “暂存款——待确认回单”科目中,2023年以前无单位申领资金共计1212.7万元,其中超过三年以上无单位申领资金为513.28万元,县财政局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规定,对相关存量资金进行清理。

二、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为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增强国有企业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县审计局组织对县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建集团)原法定代表人陈文辉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及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交建集团体制建设及优化改革方面存在的问题

未落实企业监事制度

2022年至2024年2月底交建集团未落实公司章程中监事制度的要求,未成立监事会,未明确监事会成员,未召开年度监事会会议,违反了《嘉鱼县县属国有企业优化整合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监事会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赋予的监事职权的要求。

(二)交建集团及下属子公司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1.3个项目超标准违规约定质保金

经审计抽查发现,2022年至2024年2月,交建集团及其子公司所发包的项目中有3个项目在合同中所约定的预留质保金为3%,超过《关于调整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中关于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1.5%的规定。

2.违规发放高温补贴5.62万元

2022年2月至2024年2月,交建集团下属鸿昌客运公司在已为职工提供降温设施的情况下,违反《湖北省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高温津贴发放标准的规定,向非高温天气非露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补贴共计5.62万元,其中2022年发放3.11万元;2023年发放2.51万元。

3.违规替职工缴纳五险个人部分,涉及金额5.98万元

2022年2月至2024年2月,交建集团下属鸿昌客运公司未按照嘉鱼县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上核定的保险基数,为在职在岗职工代扣代缴五险个人部分,而是替职工支付了部分五险个人缴费金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规定,替职工缴纳五险个人部分共计5.98万元。

三、审计建议

(一)健全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编制水平。财政部门应健全完整政府预算体系,科学编制与细化预算,大力推进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的统编、统批、统管。强化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切实增强预算执行效果,进一步推动部门单位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二)做实做细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一是进一步强化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绩效目标申报覆盖面,落实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制度,规范绩效目标编报。二是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对预算执行情况不理想、使用效益不佳的资金采取收回、压减、取消预算安排等措施。三是树牢过紧日子意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建立健全监事制度,加强国企经营和财务情况监督检查。实行投资与运营监管并重,整合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监督资源,逐步实行对“三重一大”事项、集团所属子公司、管理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加强对关联企业经营管理和监督。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和纠正。下一步,县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并在年底前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征途漫漫,惟有奋斗;重担千钧,惟靠实干。我们将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牢记使命、尽责担当,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高度政治自觉和强烈责任担当,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切实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落实到审计项目中、体现在工作成果上,为建设滨江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谱写嘉鱼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嘉鱼县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2024年9月25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黄长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嘉鱼县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会前财经委对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结合县审计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嘉鱼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3年县级决算草案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29531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03.73%,总支出391787万元,为预算调整的99.94%,结余377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54039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14.26%,总支出326068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30.75%,结余2797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69728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15.62%,总支出45280万元,为预算调整的101.94%,结余2311万元(未含上年度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330万元,为预算调整的20.78%,总支出1094万元,为预算调整的9.76%,结余1236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县人民政府及财税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大财政体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严格依法组织收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和绩效管理,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为巩固全县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批准《关于嘉鱼县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县审计局按照县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依法对2023年县级预算执行、绩效和国有企业管理收支开展审计,反映了县级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国有企业经济发展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加强政策落实和财政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和审计建议,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县级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出预算执行和管理中的一些问题,如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预算与执行不紧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有待完善等。对此,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和审计监督工作,针对2023年财政决算反映的问题,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谋划,科学确定收支规模,做实做细项目预算,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决算编报中的基础作用。加大收入统筹力度,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精准性,构建大财政体系建设,完善能增能减分配机制,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规范预算调整调剂,强化预算刚性约束。

二、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做好财政运行监测预警,加强资金调度,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健全完善债务监测和预警机制,强化政府债务规模、结构、资金使用、偿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预警及结果运用。加快建立政府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周期管理系统和债务全口径监测平台,实现债务项目全链条、常态化、穿透式监管。

三、增强审计监督实效。要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加大对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投资项目、转移支付、政府债务及民生保障等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一体推进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注重发挥大数据审计优势,从完善体制机制层面对屡审屡犯、苗头性及趋势性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深化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落实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增强监督合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嘉鱼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4年9月25日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童波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嘉鱼县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了县审计局局长张红群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嘉鱼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嘉鱼县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嘉鱼县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批准《关于嘉鱼县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嘉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追认许可嘉鱼县公安局对县人大代表张智力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九届人大代表张智力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嘉鱼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于2024年7月30日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许可对张智力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为确保该案件及时查处,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主任会议2024年7月30日研究决定,许可嘉鱼县公安局对张智力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现提请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予以追认。

请予审议。

                                         嘉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4年9月24日

嘉鱼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追认主任会议许可嘉鱼县公安局对县人大代表张智力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2024年9月25日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嘉鱼县公安局对县人大代表张智力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给予追认。

嘉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周明生同志辞去咸宁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周明生同志因到龄退休,已向嘉鱼县人大常委会递交了辞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周明生同志辞去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请予审议。

                                                嘉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4年9月24日


嘉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接受赵显发同志辞去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赵显发同志因到龄退休,已向县人大常委会递交了辞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赵显发同志辞去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请予审议。

                                                    嘉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4年9月24日


嘉鱼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周明生同志辞去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9月25日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周明生同志的辞职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周明生同志辞去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嘉鱼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赵显发同志辞去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9月25日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赵显发同志的辞职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赵显发同志辞去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


嘉鱼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王春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现提请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任命王春河同志为县信访局局长;

任命袁燕同志为县文旅局局长;

因机构改革,任志新同志原任的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殷先俭同志县文旅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县长:胡金云                

                                                     2024年9月14日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李多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嘉鱼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规定,现提请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任命:

李多锐同志为嘉鱼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提请免去:

陈继凤同志的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杨惠民同志的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寿春

                                           2024年8月21日

拟任职发言

——2024年9月25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王春河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大家好!感谢组织信任,提名我为县信访局局长,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绝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重托,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以更高的站位、更高的境界、更高的标准、更强的能力、更实的作风、更好的形象,做一名新时代合格的信访局长,为推进全县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自身力量。

一是心中有党讲政治,做“最有正气”的信访干部。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看待信访工作,把为民解难和为党分忧统一起来,做到县委有号召、政府有部署、信访见行动;把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关爱传递到位,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二是心中有民为百姓,做“最有人气”的信访干部。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学习习总书记深厚的为民情怀,真正把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把屁股端端正正坐在老百姓这一面,热情接待每一位信访群众,认真办好每一件信访事项。

三是心中有责敢担当,做“最有勇气”的信访干部。敢与困难问题“斗”,对各类信访积案,想方设法在政策上求解、在法律上求解、在情理上求解,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敢与不正之风“斗”,对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等行为,要敢于指正、敢于批评、敢于向有权处理机关反映;敢与自己“斗”,主动思考,主动攻坚,当实干家、促进派,不当看客、“吃瓜群众”。

四是心中有招善履职,做“最有才气”的信访干部。认真研究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讲规律、讲专业、讲方法,做到心中有谱、手里有招。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落实;全面推进信访工作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着力构建“五位一体”信访大格局;认真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持续攻坚信访重点、难点、堵点,推动息诉罢访、事心双解;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力源头治理、贯通联动、多元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

五是心中有戒正风纪,做“最有底气”的信访干部。要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既严于律己,管好自己,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工作、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打造一支政治素质硬、业务知识专、心理素质好、协调能力强、研究问题深的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为官避事平生耻,一枝一叶总关情。我将倍加珍惜组织给我的这次机会,兢兢业业把信访工作干好,带着情怀干、带着责任干、带着思路干,让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努力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为把嘉鱼加快建成滨江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鱼篇章/展现信访担当。

谢谢大家!

拟任职发言

——2024年9月25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袁 燕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感谢组织信任,提名我为县文旅局局长,这既是组织对我的肯定和鼓励,更是对我的鞭策和考验,我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恪尽职守,履职担当,全力以赴推动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把牢政治方向,永葆跟党走的忠心。我将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与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讲团结、顾大局、善合作、树正气,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提高履职能力,倾注谋发展的匠心。面对新岗位、新职责、新征程,我将坚持把提高履职能力摆在首位,加强对各级关于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要求的学习,对嘉鱼历史文化、传统文化、民俗文化的调研,大力弘扬“深实严细久”工作作风和“五到四从四多”工作法,坚持“以文促旅、以旅彰文”,加快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加强对嘉鱼文化旅游资源挖掘传承保护利用,抓好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充分挖掘嘉鱼文化旅游资源,深入推进乡村旅游“万千百”工程,以打造武汉都市圈文旅康养胜地为目标,加大嘉鱼旅游公共品牌建设和推介,为我县加快打造“滨江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贡献文旅力量。

三、严守纪律规矩,常怀知敬畏的戒心。我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秉持对党纪国法、制度规章、组织评价、群众口碑的敬畏之心,自觉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始终修身立德,从严律己,坚持尊法、重法、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坚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永葆清正廉洁本色。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大道至简,实干为要,行动是最好的表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力所能及、竭尽所能地为嘉鱼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请大家监督,谢谢大家!

拟任职发言

——2024年9月25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李多锐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这次会议提名我担任嘉鱼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这是组织上对我的信任和肯定,也是对我的鼓励和鞭策,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此,我作如下表态: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讲政治,是统领一切工作的灵魂。作为一名检察干警,我始终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诚践行、维护党的全面领导。

二是检察履职讲公正。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维护公平正义责无旁贷、重任在肩。我将在工作中,坚持人民至上,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用心用情办好检察工作。为民办实事,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三是努力工作讲奉献。站在新的起点上,我将尽快进入新的角色,积极协助检察长抓好日常各项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勤思考、多请教,团结同志,恪尽职守。与时俱进更新司法理念,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推动嘉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是坚定不移讲原则。我将坚持依法履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定期向人大汇报工作,全力办好人民代表的议案和建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党性原则,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准则,做到“警钟常鸣”。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将把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盼转化为对工作的满腔热情,主动担当、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以上表态发言,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嘉鱼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9月25日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春河同志为县信访局局长;

袁燕同志为县文旅局局长。

免去:

殷先俭同志县文旅局局长职务。

嘉鱼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9月25日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多锐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陈继凤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杨惠民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嘉鱼县关于《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

《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4年9月25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县科经局局长  黄新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我县关于《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和《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办法》(以下简称“两办法”)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强化政策支持。一是出台惠企政策。2022年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今年拟出台《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 加快建设制造强县实施方案》和《关于支持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在招商引资、激励企业做大做强、加强要素服务保障方面对工业经济与自主创新、现代农业、外贸发展、企业上市融资等领域进一步给予支持。二是加强资金支持。鼓励向上争资。今年共获批省级惠企资金4096万元、市级惠企资金70万元。加大支持力度。县级层面,一方面,科技支出占比逐年增加,2024年科技支出1.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同比增加0.2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今年共拨付2023年惠企资金1716万元,惠及企业333家,2024年惠企资金1132万元,惠及企业93家。通过真金白银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政府支持与关爱,提振发展信心。

(二)改善融资环境。一是做实县域特色“早春行”等银企对接活动。对128家企业授信总金额50.4亿元。截止8月末,全县各项贷款余额264.9亿元,较年初净增16.3亿元,同比增长9.5%。对全县33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一对一”帮扶,发放贷款24笔、贷款余额5.5亿元,较年初增长16.2%。金融“早春行”活动企业履约率达75.3%。二是搭建政银企融资担保平台。健全“4321”“4222”融资担保体系,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8月末,已新增完成担保类业务83笔、金额3.5亿元,服务县内小微及三农实体融资担保规模逐步增大。创新“嘉农贷”等信贷产品,8月末发放贷款笔数225笔、金额6920万元。累计发放“知识产权”“商标”质押贷款4000万元。通过“咸融通”平台、“301”贷款和“楚天贷款码”分别新增贷款6.3亿元、5.9亿元和1098笔。三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上半年为企业减免结算手续费等各种费用合计超过71万元,降低担保融资成本60万元。助推73家企业在资本市场实现“四板”挂牌交易。对17家小微型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贴息贷款4065万元。全面启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为19家中标(成交)供应商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43笔,实际贷款额3.21亿元。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

(三)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提高站位,构建协同推进工作体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坚持把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来抓。先后制定出台《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重点工作任务嘉鱼县贯彻落实方案》、《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 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重点任务嘉鱼县分解方案》等5个指导性文件,明确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50项141条具体举措,并按月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二是放管结合,营造公平有序发展环境。一方面,优化政务环境,当好“店小二”。全面优化市场准入,推进企业开办“1050”标准,今年累计为440家企业赠送2200枚公章,为企业节约成本8.4万元。深化“一网通办”,持续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县级依申请和公共政务服务事项1965项、镇级271项、村级41项全部上线湖北政务服务网,所有事项均可在网上咨询办理,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率达到99%。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活动,2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群众办理事项28件,推进16个问题得到解决。另一方面,优化法治环境,架起“防护网”。创新执行源头治理机制,全面启动“荆楚雷霆2024”集中执行活动,以涉民生、金融、拖欠企业账款等案件为重点开展执行攻坚,今年已通过绿色通道快速办理涉企案件100余件。持续推进柔性执法,共办理包容审慎执法案件218件。深化多元纠纷调解机制,今年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达41%,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31%。

二、存在问题

(一)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适时推动了“两办法”的普法,但“两办法”宣传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学法用法积极性不高,理解不透彻,在服务意识、管理理念上和工作形势不相适应。

(二)信贷扶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提升企业融资成效有待提升。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贷款上权衡投入、风险与收益,重有形资产,轻无形资产。在调整信贷结构、拓展中小企业贷款等方面,与企业的发展需求不匹配。

(三)人才扶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企业用工成本越来越高,高端人才、管理人才难引进,留不住;技术工人招工难、留人难。部分中小企业用工问题导致开工不足,影响产能和效益。

三、下步措施

(一)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狠抓“两办法”宣贯,采取专家解读、专题宣讲、专题学习等形式,促进公职人员知法、懂法,推动“两办法”进一步贯彻落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畅通送法进园区、企业渠道,利用各类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全面掌握相关法律,依法维护好企业及自身合法权益,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优化金融支持,改善社会信用环境。进一步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作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增加业务量,降低担保费率,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加大融资支持;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动产担保和产权质押融资,并引导企业加强自身内部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财务制度,不断提升企业融资能力;进一步强化政银企对接服务,协调引导县内金融机构针对中小企业发展实际,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方案和开发创新金融产品,用足用好普惠金融等金融政策工具。

(三)强化人才支撑,破解要素瓶颈制约。支持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帮助破解中小企业用工难等突出问题。支持校企开展对接活动,鼓励本地高校、职业院校定向培养企业紧缺技能人才。支持中小企业加强职工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提高企业管理和技术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扎实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着重培育新兴行业中的重点民营企业,推进重点产业集群化发展。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引导中小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动企业转型、技术创新、产品升级,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嘉鱼篇章贡献力量!

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人员:

李德炳   邓卫东   郑德朝   王秀群   杨  洁   邹  明

何作军   李姣艺   任文生   鲁  辉   黄长江   黄金波

赵显发   段成新   雷玉萍   魏国勇   王颖莉   袁  江

王竟成   周华强   周玉荣   彭克勇   金学群   刘强文

李红斌   熊俊祥   林云庆   冯万山   金  菲

席人员:

耿协刚   杨宗平   徐燕梅   陈良成   吴启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