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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德炳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卫东、郑德朝、王秀群、杨宗平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聂明新,副县长周湘波,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楚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寿春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实到26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坚持“首个议题”制度,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李德炳重点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会议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注重统筹推进、健全长效机制,力争为我县“打造湖北强县工程示范、建设滨江生态公园城市”多作环保贡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关于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认真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会议要求,要提升报备意识、注重上下联动、完善制度建设。 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草案)。会议要求,2023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人大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加快“打造湖北强县工程示范、建设滨江生态公园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许可事项和关于个别代表辞职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德炳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