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专题询问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新华,副主任谢先火、贺隆君、戴书萍、周长明、尹彬生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甘志宝,县法院院长赵志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德东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2016年以来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县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县法院有关负责同志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人员的询问进行了回答。 李新华指出,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本届人大常委会对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行首次专题询问,目的是督促并支持县法院进一步重视“执行难”问题,确保县法院在回应人民群众呼吁“执行难”方面存在的问题如期得到解决。 李新华强调,要进一步健全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形成执行工作合力,支持县法院执行工作;要进一步全面规范执行工作,县法院要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制约,确保执行权高效、廉洁、有序运行。要进一步推进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加大信息化手段在执行工作中的应用,加强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互联互通,为解决执行难提供精准服务。 李新华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和落实联合惩戒机制,主动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扩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影响力和警示力;要进一步惩治拒不执行和妨碍执行犯罪;要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会上,县人民法院院长赵志诚就会议的应询情况作了表态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