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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管理工作

 
时间:2017-05-03来源:嘉鱼人大作者:黄金波
 


4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新华,副主任谢先火、贺隆君、戴书萍、周长明、张玉双参加会议
在参观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后,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德东所的关于案件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对有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就当前我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建议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分类管理、分类评查、分类监督制度;进一步深化案件管理信息化,做好案件管理数据挖掘与应用,利用“互联网 ”平台,实现公安、检察、法院“共享共用”,不断提升案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全程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李新华充分肯定了县检察院近年来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认为县检察院在案件管理工作方面投入大、机制活、服务优,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案管工作机制,“智慧检务”、“数字检务”等,有声有色、可圈可点,既有看点,更有亮点,省院和市院领导对嘉鱼检察院案管工作都给予了高度肯定,充分展示了嘉鱼检察院奋勇拼搏、勇争一流的良好形象。
李新华要求: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全县大局。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服从服务于全县的工作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县十四届党代会精神和“五个嘉鱼”的工作部署,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建设湖北经济强县、打造临港生态新城,为平安嘉鱼、法治嘉鱼、美丽嘉鱼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嘉鱼作出新的贡献。二是要强化履职尽责,促进司法公正。要树立“立检为公,执检为民”理念。切实做到以民为本、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廉洁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要认真做好案件管理方面的检察业务,发挥检察机关的参谋作用;要加强司法风险预警和评估。善于发现、准确把握领导关注焦点、群众关心热点和检察工作难点,及时作出合理预判,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对存在重大涉检信访或者引发社会矛盾的风险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示,对存在办案风险的案件要督促制定、落实相应司法办案风险预警工作预案,为维护全县稳定和“长安杯”创建发挥积极作用。三是要主动接受监督,创建“阳光检务”。要加强办案流程实时监督和动态监督,有效防止司法不公和腐败,预防有案不办,或掩案不办情况,确保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理;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人大监督。完善案件信息程序性查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建设,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公正、体会到公正。要全面深化信息公开和检务公开,向群众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创建“阳光检务”。四是要抓好队伍建设,打造廉政机关。要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和“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提升素质、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建设一流的基层检察院;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为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作出努力;要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着力提高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要提升嘉鱼检察文化品位,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管理功能,促进队伍建设,推进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