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2024年3月21日,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德炳主持会议,副主任邓卫东、郑德朝、王秀群、杨宗平、杨洁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杨富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聂明新、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楚军、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万滋胜、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副主任列席会议。 根据会议通过的议程,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局长刘智所作的关于2023年度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深化认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要全力抓好问题整改,紧盯大气、水、土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要加快补齐短板弱项,通过多种方式筹集和解决资金,着力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要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环境执法,全力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环境监管执法现代化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关于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草案);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为新任命的干部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嘉鱼县2023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2024年3月21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局长 刘 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23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务实担当,砥砺奋进,努力完成各项攻坚任务,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突出环境问题,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环境空气状况。2023年,嘉鱼县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共362天,其中:优良天数315天,轻度污染39天,中度污染5天,重度污染3天,优良天数比率为87%,省内排名38,较去年同期前进了22位,市内排名较2022年前进了一位。细颗粒物(PM2.5)34.7微克/立方米,省内排名44。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二)水环境状况。嘉鱼县布设国控考核点位3个,省控考核断面1个,市控考核断面5个。截至12月底,国控考核点位水质优良率75%,水质达标率75%(斧头湖咸宁湖心为嘉鱼和咸安共考断面、陆溪口为嘉鱼和赤壁共考断面,各计为0.5个考核断面),未达标断面为斧头湖咸宁湖心,水质为四类;省控考核点位水质优良率100%,水质达标率100%;市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40%,水质达标率100%,未达到优良断面(水域)有3个,分别为珍湖、大岩湖、蜜泉湖,无劣Ⅴ类水质。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5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长江嘉鱼段稳定在Ⅱ类水质标准。 (三)土壤环境状况。完成“一住两公”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4个;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均达到省、市下达目标任务。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可控。 (四)声环境状况。城区设置区域噪声监测点101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20个。城区交通噪声和区域噪声平均声级分别为51.5分贝和67.6分贝,均达到国家标准。 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聚焦聚力环境治理重点,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 1.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始终把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推手、扛起源头责任的具体举措,坚持统筹协调、系统推进。一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为抓手,始终将长江生态保护与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制定《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2023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加强长江流域污染协同治理,密切水利湖泊、农业农村、公安、交通、海事部门的协作与联动,不断强化工业源污染治理与监管。二是多形式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册、志愿者等宣传方式和法治宣传栏、公共场所显示屏、文化广场等普法宣传载体,积极宣传长江保护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三是坚持全域、全时、全速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加快长江入河排口整治进度。印发《嘉鱼县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嘉鱼县2023年度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实施方案》《嘉鱼县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核查实施工作方案》《嘉鱼县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实施办法》,对排污口整治任务进行清单式管理。四是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整治和积存渗滤液处理,消除渗滤液污染环境隐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自然湾累计覆盖率达到69.9%。五是深入推进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全面完成长江沿线嘉鱼段3个码头和8个泊位岸电建设,并增加了7个受电转换接头。港口、船舶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残油废油落实联单制度,实现“船-港-城”闭环管理。26艘货运船舶已按要求完成改造船舶防污设施。六是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共开展禁渔宣传100余次,深入落实“岸线长”四级包保责任制,利用“天网工程”网络监控平台,构建了“空、天、地、人”四位一体监控体系。七是实施国土绿化质量提升行动,推行工程化、专业化造林,严把整地关,充分保护原生植被,完成采伐迹地更新2000亩、低产油茶改造3000亩、社会自主抚育1.5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750亩。积极融入“三线一单”成果,确保制度管用、实用、好用,助推高质量发展。 2.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嘉鱼县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56.25%,水质达标率93.75%,劣Ⅴ类断面比例为零,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一是统筹推进河湖治理。争取中央项目资金6451万元实施蜜泉湖、斧头湖二期水生态修复工程。针对性制定《斧头湖水质提升工作方案》,压实考核断面包保责任,全力扭转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差的被动局面。二是完善水质监测体系。配合市监测站定期开展断面监测,精准掌握水质变化趋势,召开水质会商会议,分析研判解决突出水质问题。对农业面源控制断面、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开展监测。梳理重点管理排污单位,监督污染源超标排放情况,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三是持续推进水源地保护。组织专班定期对5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和1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巡查检测,全年累计下发督办整改通知24份,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四是加快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成301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进一步推进“可视、可测、可控”清单式管理。率先开展长江、“两湖一河”(西凉湖、斧头湖、陆水河)等重点流域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超额完成年度整治任务,其中,25个西凉湖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23个,完成率92%;14个斧头湖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7个,完成率50%;4个陆水河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4个,完成率100%。第一批销号验收排口43个已上报至省级,第二批83个排口、第三批68个排口完成了县级验收工作。五是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制定《嘉鱼县生活污水直排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完成嘉鱼县城区共47个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治任务。 3.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县PM2.5均值浓度34.7微克/立方米,有效监测天数为362天,优良天数315天,优良比率87%,同比改善2.9%。一是打响重污染天气消除战役。强化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化管理,全县75家企业纳入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开展燃煤锅炉“回头看”,实地核查嘉鱼县锅炉和炉窑55个,动态更新锅炉管理清单。金盛兰、葛洲坝通过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工作B级现场验收。二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巡查。严格落实“日巡查,周通报,月总结”巡查制度,对城区餐饮油烟、加油站、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等开展巡查564余次,督促整治扬尘污染等问题65处。三是帮扶指导企业实施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做好对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的帮扶指导和跟踪督办,加快推进重点治理项目按期实施,确保减排项目取得实效。2023年申报的七个大气治理项目已全部完成。四是加强移动源管控。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活动,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印发了《嘉鱼县柴油货车污染路检路查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累计遥感检测、路检、路查机动车150万辆次,不合格车辆6012辆次。五是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坚持县、镇、村、组四级联动,将禁烧工作细化量化。2023年共下发督办通知5份,对镇分管负责人批评教育2人次、村党支部书记通报批评5人次、批评教育9人次、村级一般干部批评教育3人次、对6名焚烧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4.深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确保用地安全。完成4个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督促3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年度自行监测,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体系。嘉鱼县目前没有疑似污染地块。二是深化固废污染防治。开展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会,帮扶、指导产废(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及时报送产废年报,危废物联网系统申报完成率100%。抽查全县19家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单位、107家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台账记录,引导企业做到“种类齐全、数量准确、贮存安全、流向明确、处置规范”,推动工业固废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累计完成31个行政村治理,治理率达39.24%,完成市定考核标准。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力度,3条省级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已按序时进度完成2条(渡普镇杨家咀村、新街镇余码头村)。四是加快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编制《嘉鱼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严格控制养殖污染,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二)以督察问题整改为切入点,全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全力推进各级各类环保督察检查交办问题整改,先后组织召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会议35次。嘉鱼县各级各类督察检查反馈问题共116项,截至2023年底,已完成整改110项,剩余6项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完成率94.8%。各级各类督察转办信访案件涉及我县78件,截至目前,已办结78件,完成率100%。2022警示片反馈的蛇屋山金矿和金盛兰公司环境问题,提前4个月整改到位并通过省级验收。同时为进一步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嘉鱼县全面开展各类突出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起底清仓”等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清单,压实部门责任。共发放督办、调度通知180余份。 (三)始终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1.严格环境监察执法。加强重点污染企业检查工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和夜巡夜查,有序开展打击危险废物、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工业企业排污、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和自主验收随机抽查、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和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年出动生态环境执法人员855人次、检查企业440家次,制作检查记录461份,下达处罚决定书18件(含不予处罚1件),处罚金额95.76万元,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了强力震慑。 2.强化环境监管与服务。加强源头防控,推动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项目80个,完成企业排污许可自行申报139家,执法帮扶100余次,解决企业环保问题60余个。配合完成武汉都市区环线汉南过江通道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推进稳健医疗、代米科技、浔味堂、诗经文旅小镇等省重点项目环保服务。严格落实放管服要求,对首次轻微环境违法免于处罚,依法对符合清单要求的1起轻微违法行政处罚案件出具免于处罚意见书,持续发力,为小微企业纾困减负。 3.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开展核技术利用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督促17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医疗机构14家、企业3家)按要求建立和完善核辐射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和有关管理台账。对疾控中心、军威医院、鱼岳社区卫生院、潘家湾卫生院、渡普镇卫生院等5家单位辐射环境安全进行例行检查,不断夯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数据支撑。 (四)积极防范化解环境风险,维护全县生态环境安全 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敏感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定期对化工、危险化学品储存、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切实做到不漏一处、整改到位。先后取缔了海生源(湖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湖北迪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陆溪镇2家小型塑料颗粒加工厂等4家企业。嘉鱼县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企业153家,2023年新增备案企业10家,完成湖北省涉危涉重企业69家应急预案网上填报工作。持续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随机抽查30家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工作。有效遏制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行为,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五)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帮扶希普生物、深兰电气等14家企业获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组织山树风、南合等8家企业获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葛洲坝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指导企业策划超低排放改造等项目7个,通过绿色通道审批建设项目4个。县科经局大力实施“技改提能、制造焕新”行动,争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共计1895万元。先后投资5000万元建成机动车尾气自动监测系统、潘湾工业园VOCs监测微站、固定站房式水质自动监测站、浮船式水质自动监测站等“智慧长江”生态环境监管体系。2023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98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5.51%。县市交办件按期办结率100%,重点信访案件息访率99%,环境信访形势总体平稳,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流域断面水质仍需提升。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鉴于项目资金不足、养殖退水问题等因素,斧头湖嘉鱼断面水质仍存在不能长期稳定达标风险。全县纳入省保护名录的大小湖泊21个中,尚有10个湖泊水质处于劣Ⅴ类。 (二)空气质量缓解压力大。受工业废气、建筑扬尘和机动车排放等影响,加之外源性污染输入和两高项目,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土壤污染防治还有差距。农村污水基础设施建设不足,项目建成后,运行维护资金得不到保障,部分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晒太阳”。受农村常住人口少且比较分散,收集的污水量少,选取适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难度较大。 (四)噪声扰民问题突出。人民公园、二桥公园等开放式公园,各种各样娱乐休闲的人群络绎不绝,广场舞、声乐演奏扰民投诉有上升趋势,给周边居民造成了很大困扰。 (五)生态环境短期长期问题并存,整改进展缓慢。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老旧,一些区域未完全实现雨污分流。湖泊水体综合整治、城乡雨污管网改造这类资金投入量大的工程项目推进较慢。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薄弱。部分环境问题整改成效还不够明显,“大环保”意识还没有完全形成。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我们持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中央、省级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不断巩固放大成果成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一)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国家和省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重点打好“三场硬仗”。 1.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硬仗。一是规划引领水质治理。科学谋划重点湖泊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从源头上解决水环境污染问题。二是定期开展水质会商。严格落实省、市考核断面水质通报要求,发现水质异常立即组织水质会商,分析研判水质异常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督办直至问题解决。三是持续开展水源保护。深入开展农村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立”情况督查检查,推动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确保饮用水源地稳定达标。四是完善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强化部门职责、压实属地责任,高质量完成301个长江入河排污口销号工作,巩固排污口整治成效。 2.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硬仗。一是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联防联控制度,强化督察和执法,将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削峰降频缩时”的效果,确保空气质量达到市考核要求。二是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加强秸秆禁烧管控,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三是深入推进大气专项治理。巩固金盛兰、葛洲坝等重点企业绿色减排项目落地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成效。 3.深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硬仗。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促进土壤质量保持良好。加强对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地下水监测、风险隐患排查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监管。严格建设用地准入,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为重点,开展建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全面提升。全面完成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严格控制养殖污染,推动畜禽养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提升企业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 (二)全力推动督察问题整改。以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以“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不动摇,坚持高位推进不动摇,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进行系统分析、逐条整改,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序时进度高质量完成。 (三)全面加强环境依法治理。通过处理处罚一批,查封扣押一批,限产停产一批,移交移送一批,公开曝光一批,严厉惩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等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加大环境违法整治力度。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保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排污许可管理,督促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并落实各项排污许可监管要求。同时进一步夯实执法队伍基础能力,强化在线平台作用,提高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强化行刑衔接,持续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四)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推进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敏感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的监督检查和对园区、企业应急演练的监督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实现规范管理。继续严把环评审批关,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推动减污降碳,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不批。深化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开展环境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专项行动,推动民意速办减量提满,促推“达标扰民”、环保“邻避”等难点案件妥善化解。 (五)持续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在“精准服务”上求突破,在“堵点”“难点”上谋新篇,对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环评审批问题开展全方位技术帮扶,建立“审批、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的环评工作服务体系,打造审批时限最短、服务体验最优、办事效率最高的优质环评审批流程,不断深化成果落地应用。 (六)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化体系。优化生态环境智慧管控系统,完善环境监测、生态监控、园区监管智慧平台,强化环境监测支撑保障作用,稳步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和企业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智慧监测站点网络,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优化“远程取证”“线上辨疑”“精准溯源”执法流程,提升非现场执法监管水平。 (七)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加强生态环境法律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持续强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积极研发和推广低成本、高效率污染治理技术,加强科技支撑和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实施监督和执法检查,为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出了重要贡献。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全力完成好年度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湖北强县工程示范、建设滨江生态公园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关于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3月21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3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以下简称备案审查室)与各专(工)委室密切配合,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切实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开展备案、审查、纠错工作,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23年,县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常委会共报送规范性文件1件,即《嘉鱼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嘉鱼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决议》。备案审查室接收县“一府一委两院”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4件。其中,县人民政府报备3件,即《嘉鱼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嘉鱼县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嘉鱼县城区即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县检察院报备1件,即《关于建立陆水河流域跨区域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从报备的总体情况看,各文件制定机关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备义务,基本做到了纸质文件报送及时、材料齐全,电子报备实现常态化。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把 党的领导贯穿于备案审查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转化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忠实践行,转化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实际行动。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及重大改革方向保持一致,确保规范性文件与党委中心大局同频共振。 (二)提高备案审查能力。组织学习培训,根据备案审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学习《湖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积极参加咸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与监察和司法监督工作培训,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有效提升了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强化队伍建设,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重新登记县“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分管领导、工作人员信息,做到备案审查工作“有分管领导具体管、有工作人员具体抓”,有力确保了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顺利开展。 (三)扎实开展专项清理。2023年7月,按照市人大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交叉检查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督促县“一府一委两院”和各镇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归集清理工作。经过全面梳理,对县人大常委会历年来作出的5项决议决定在平台进行了报备。同时,督促县政府、县检察院各补报规范性文件1件。针对检查发现的报备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进行沟通反馈,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报备要求进行整改。 (四)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办理流程,对所有报送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市人大规范性文件办理要求,及时规范进行登记和审核,审查过程中,围绕是否符合党中央决策部署、宪法法律规定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等内容,认真开展主动审查、研究办理,做到件件有研究、有结果。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加强与各专(工)委室的协同配合,共同研究处理备案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听取和吸纳专业意见。加强与县“一府一委两院”的联系沟通,对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加强监督纠正力度,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备案审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对部分文件是否属于应当报备的范畴把握不准,导致出现个别迟报、漏报问题。二是备案审查队伍和能力建设还需加强。部分单位备案审查工作人员调动频繁,报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存在格式不标准等“硬伤”。三是备案审查工作机制运行还不够高效。在创新备案审查方式、形成工作合力等方面还须进一步加大探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虚心听取各位组成人员意见建议,切实加以改进。 二、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备案审查室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要求,着力提升备案审查能力,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助力全面依法治县作出积极贡献。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中认识和谋划备案审查工作,增强做好新时期备案审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备案审查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备案范围和要求,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全覆盖,督促制定机关依法、及时、规范做好报备工作,做到应备尽备。 (二)深化联动协同,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密切与各专(工)委室的信息共享与协作配合,既各司其职,又相互联动,不断增强备案审查工作合力。加强与县“一府一委两院”的联系,提醒督促文件制定机关严格落实报备规定,按时备案审查,及时核查纠正迟报、漏报等行为。扩大公众参与备案审查工作的途径,畅通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提出审查要求或建议的渠道,提高社会各方面对备案审查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率。 (三)加强队伍建设,夯实能力基础。进一步配齐配强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上级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组织开展全县备案审查工作学习培训活动,努力夯实备案审查工作基础。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全力做好省人大立法与备案审查工作平台的使用、管理,规范网上报备工作,提升我县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嘉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审议黄金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任命: 黄金波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云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曾勇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金波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请予审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4年3月19日 嘉鱼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金大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现提请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 任命金大德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政府日常工作); 免去章斌同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政府日常工作)职务。 请予审议。 县长:胡金云 2024年3月20日 嘉鱼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周鹏同志任职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提请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任命: 周鹏同志为嘉鱼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请予审议。 嘉鱼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聂明新 2024年3月6日 嘉鱼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刘义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嘉鱼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及《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任命: 刘义刚同志为嘉鱼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提请免去: 张伟建同志嘉鱼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徐宏彪同志嘉鱼县人民法院官桥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 嘉鱼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楚军 2024年2月19日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徐宏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嘉鱼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规定,现提请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任命: 徐宏彪同志为嘉鱼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提请免去: 刘义刚同志嘉鱼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施华平同志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寿春 2024年3月11日 嘉鱼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章斌同志辞去嘉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3月21日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章斌同志的辞职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1日决定,接受章斌同志辞去嘉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报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拟任职发言 ——2024年3月21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金大德 尊敬的李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承蒙组织信任,提名我为嘉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1970年我出生于农村家庭,1995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通山县港路乡、南林桥镇、大路乡、大畈镇等单位工作,2016年9月担任通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18年5月任通山县委常委,2021年7月任常务副县长。一路走来,我深受组织培养和同事的帮助,感恩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这次组织安排我来嘉鱼工作,有幸成为嘉鱼的一员,有机会为“锦绣嘉鱼、鱼米之乡”的嘉鱼人民服务,我无比欣慰。两天时间所见所闻让我深感震撼、备受鼓舞。 我们嘉鱼是一片美丽富饶的沃土。长江中游区位优势、水韵十足、秀甲江南,人文底蕴深厚,产业特色鲜明,区位环境优越,拥有坚实的发展基础和蓬勃的发展态势。看今日嘉鱼,我心怀忐忑,深感肩上责任重大,唯恐自己才疏学浅,能力有限,辜负组织的重托和嘉鱼人民的期望。 我们嘉鱼是一片实干笃行的乐土。近年来,嘉鱼人民聚焦滨江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发展目标,深入开展“五提六争”实践活动,持续推进十大工程、八大行动,团结务实,顽强拼搏,接续奋斗。这次看到大家身上洋溢着想干事敢干事的激情,展现出能干事干成事的自信,备受感动。特别是大家热情温馨的笑脸,细致入微的关心,让我更有一种家的感觉,我会自我加压,更快融入嘉鱼、主动服务嘉鱼,和大家一起携手同行、并肩奋斗、共创事业。 我们嘉鱼是一片未来可期的热土。当前,全县上下正在抢抓全省“双集中”试点,积极探索中国式现代化嘉鱼实践。时不我待,只争朝夕,我将尽快进入角色,自觉拥护以王永同志为班长的县委统一领导,当好金云同志的助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团结政府班子,恪尽职守、依法行政,把嘉鱼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在具体工作中,我将做到“四个始终”: 一、始终忠诚向党。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领导、党的主张和党的决定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全过程。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与省市党委、政府和县委决策部署步调一致、同频共振,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干劲和韧劲,抓好每一项决策部署的执行和落实。 二、始终担当作为。保持“朝受命,夕饮冰”的使命感和“昼无为,夜难寐”的紧迫感,把所有的心思用在迅速融入嘉鱼,扎根嘉鱼,扎实为嘉鱼人民办事上,把全部的精力放在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落实上。紧紧围绕当前“走好中国式现代化嘉鱼实践,加快建设滨江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这个最大的政治任务,深入打好五大攻坚战,全力抓好经济运行、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区域融合、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以“拼抢实”的作风,努力推动嘉鱼高质量发展。 三、始终不忘宗旨。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从就业、入学、养老、医疗等群众关注的问题入手,加大民生投入,办好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的生活越来越红火、越来越美好。 四、始终严于律己。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带头打造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通过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办理好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 尊敬的李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能到嘉鱼工作,是信任、是缘分,更是责任。我将十分珍惜组织上给我的这次机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教诲,坚持在市委、县委的领导下,与全体嘉鱼人民一起,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实干争先,开拓进取,以实际行动向组织和嘉鱼人民交出一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答卷。 拟任职发言 ——2024年3月21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刘义刚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刘义刚,汉族,197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7年5月参加工作,2024年1月由嘉鱼县人民检察院调入嘉鱼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嘉鱼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今天,我被提名为嘉鱼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在这里作拟任职报告,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也是对我工作的激励,我深感责任之重大,任务之艰巨,使命之神圣,非常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关怀,感谢主任、各位副主任和各位委员对我的支持和厚爱。如果本次人大常委会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一定倍加珍惜,尽快适应新环境,主动担当新使命,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对党绝对忠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树牢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坚持勇于担当作为。我将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司法能力,把所学知识转化为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的新能量,时刻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观为行为准则,严肃执法,公正司法,坚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坚持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和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加大司法透明度,加强向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请示汇报力度,将审判工作始终置于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三是坚持自觉维护团结。作为一名副职,我将摆正位子,识大体、顾大局,支持班长工作,敢于承担责任,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做到情况明、思路清,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分管部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同时要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工作关系,为依法做好分管工作创造条件,也为维护法院的整体形象做出积极努力。 四是坚持严守廉洁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的理念,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自己,加强克己修身,保持廉洁自律,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这次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按照上述承诺,把组织的信任化作工作的动力,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不辱使命。如果未能通过任命,也请组织放心,我会正确对待,保持良好心态,服从组织安排,继续勤勉工作。 拟任职职发言 ——2024年3月21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徐宏彪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感谢组织信任,提名我为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面对新岗位、新任务、新挑战,我将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为嘉鱼高质量发展做出自己最大的努力,积极做好各项工作。根据县人大人事任免的规定和要求,我现作拟任职发言,请予审议。 一、加强政治学习,严守政治规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重要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注重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勤勉干事,依法履职。我将迅速转变工作角色,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尽快适应检察工作需要。做到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虚心向资深检察官请教学习,把全部的心思凝聚到干事业上,把全部的精力集中到抓工作上。在职责范围内及时调查了解情况。围绕业务难点,办案重点,察实情、出实招,真正推动问题解决,狠抓工作落实,促进工作提升。 三、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的理念,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遵守检察工作纪律,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不贪不占不谋私利,不徇私枉法,做一名党和人民放心的人民检察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及时报告检察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尊敬的李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再次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我将始终保持一颗赤诚之心,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决心和态度,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新的成绩。 嘉鱼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3月21日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金大德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嘉鱼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3月21日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黄金波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云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曾勇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金波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嘉鱼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3月21日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鹏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嘉鱼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3月21日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义刚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张伟建同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徐宏彪同志县人民法院官桥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嘉鱼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3月21日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徐宏彪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刘义刚同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施华平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人员: 李德炳 邓卫东 郑德朝 王秀群 杨宗平 杨 洁 邹 明 何作军 李姣艺 徐燕梅 任文生 鲁 辉 黄长江 黄金波 赵显发 段成新 雷玉萍 魏国勇 王颖莉 袁 江 王竟成 周华强 孙日成 吴启臣 彭克勇 金学群 刘强文 李红斌 林云庆 冯万山 金 菲 缺席人员: 耿协刚 陈良成 周玉荣 熊俊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