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七次全体会议 2023年1月7日,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七次全体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德炳主持会议,副主任邓卫东、郑德朝、王秀群、杨宗平、杨洁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华红,县委常委、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聂明新,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楚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寿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副主任列席会议。 根据会议通过的议程,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县监委关于强化监察监督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召开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的报告,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会议决定: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31日至2月2日在县城召开,会期两天半。会议表决通过了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会议还审议通过有关许可事项。 关于强化监察监督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情况报告 ——2023年1月7日在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嘉鱼县监察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县监察委员会报告强化监察监督、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在市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支持监督下,县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将监督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保障嘉鱼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着力整治破坏营商环境背后的腐败、作风和失职失责问题,以监察监督“硬约束”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 (一)坚持高位引领,强力推动营商环境监察监督。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任务来抓,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上主动担当、高效作为。一是高起点谋划,强化组织领导。县监委将优化营商环境监察监督主动纳入全县反腐败工作大局统筹谋划,连续三年作出重点部署,及时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落实情况,并将其作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压紧压实部门责任、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不断推动营商环境监察监督工作走深走实。二是高标准推进,完善制度机制。加强与县营商办、执法、司法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问题线索反馈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对涉及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受理、优先处置。强化“12345”工单办理情况跟踪督导,每周调取“12345”便民服务热线投诉平台信息,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行末端工作法,靶向解决诉求,及时转办、督办非检举控告类问题。三是高质量落实,深入调研督导。把调研营商环境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续开展“遍访企业解难题”、“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等实践活动,主动深入市场主体、基层一线、服务窗口,听取企业负责人、基层党员代表意见,收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县监委走访企业12次,推动解决问题12个,开展涉企案件评查5件,推动整改问题2个。 (二)聚焦监督重点,坚决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监督工作要点,从重点领域破题开局,以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方式推进落实。一是聚焦政府诚信,督促履约践诺。坚决整治不讲诚信、不守承诺问题,以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治理作为切入点,督促县直各单位、各镇按要求梳理了各级各部门主管的项目清单,其中县政府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自2016年以来与各市场主体签订合同共计73个,均不存在“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二是聚焦司法执法,促进公平公正。紧盯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突出问题,积极督促司法机关及时公正办理涉及县场主体案件,对各类涉企违法犯罪快侦快破,涉企矛盾诉讼快调快解,涉企服务有呼必应。先后为金盛兰、雄威木业、江家湾置业、嘉能热电等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约5100万元。三是聚焦资本经营,维护金融稳定。紧盯幕后交易、欺瞒侵夺等经营环境问题,开展地方政府债务领域和国有融资平台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政府及职能部门加强对国资国企、金融等领域的监管,严控隐形债务新增,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切实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对金融领域违纪违规问题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进行处置,共问责10人。四是聚焦审批服务,推动惠企便民。深化服务事项流程再造,积极推动职能部门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办理流程,完成了首批51本高频电子证照在申请材料清单中标注为免提交。鼓励相关部门大胆创新,直接减掉非必要、不实际的办事材料,目前共减少申请材料2833份。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推动“一窗通办”综窗改革。围绕民生领域的高频服务事项,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督促县级政务服务大厅及便民服务中心提高综合窗口比例,减少企业办事跑腿次数。截至目前,共收集企业反馈问题176个,已督促解决145个,其余问题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强化数据赋能,着力提升基层监督治理效能。主动适应数字化时代形势任务,将科技手段与营商环境监察监督充分融合,实现从“传统监督”到“数字监督”、“事后问责”到“事前预警”的监督模式转变。一是“码上”广泛监督,创新智慧监督模式。通过微信公众号“清风嘉鱼”开设“一键举报”功能,办事群众即登即用,实现“一码监督”“码上举报”。对收集到的相关问题诉求全部转职能部门,并由县纪委监委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踪督办。二是“天眼”实时监督,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政务服务大厅各个窗口建立视频监控,随时查看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等情况,通过视频监督,发现问题并问责窗口人员 5人次,印发典型问题通报一期,以数据强监督、以监督促监管。三是“网上”互动监督,打通线上监督壁垒。在县政府网站设立优化营商环境问题举报专栏,及时权威准确发布国务院、省、市出台的有关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本县工作动态,“晒”出了营商环境工作成效,“亮”出了营商环境建设举措。 (四)依法调查处置,“三不”一体推进营商环境整治。紧盯营商环境问题多发频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持续释放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一是问题线索精准处置。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台账,采取直查一批、督办一批、分转一批的方式,动态清零问题线索。对业务内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结,重大典型问题提级办理;对业务外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责权限,迅速分办转办、定期督办协办,推动依规依法快速解决。二是典型案件精准查处。聚焦长江水域营商环境整治,严肃查处县港航海事局原局长鲁某某及相关公职人员管码头“吃码头”等一批违法犯罪问题,深挖彻查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寿某某、卢某等人“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行为,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提升;扎实推进粮食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司法公正,重拳整治政法队伍中相关领导干部有案不调查不处理等损害司法环境的行为。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营商环境问题25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3人,党纪政务处分25人,留置3人。三是以案促改精准施治。针对监管职责落实、权力运行等方面的制度漏洞,建立负面清单,通过下发监察建议、推动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督促案发单位整改问题12个、建章立制6余项,促进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加大对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件的剖析、警示和通报曝光力度,教育引导公职人员增强规矩意识,强化令行禁止。今年以来,全县通报曝光营商环境典型案件2批9次10人。 (五)规范精准履职,全力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既注重压实体制内各地区各部门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又积极收集体制外各类民营企业合理合法诉求,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利益。一是树牢服务企业意识。坚持树立以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理念,第一时间了解企业存在的问题,为企业纾困解难。积极化解葛洲坝嘉鱼水泥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占用矿区林地刑事案件及石灰石原料保供等疑难问题,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有序。2021年10月,中国葛洲坝集团总部致信咸宁市委表示感谢,市委领导批示给予充分肯定。二是规范查处涉企案件。正确处理好依法办案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关系,注重方法策略,最大限度降低执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保障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县监委共对10人采取留置措施,其中仅含2名民营企业负责人(均为省监委指定管辖案件涉案人)。同时,在办理县环境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寿某某受贿案中,县监委充分研判,从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对交待问题配合调查的26名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均未采取留置措施。三是准确把握“亲”“清”原则。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推行谈话预警、清单预警机制,督促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联合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实施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暂行办法》。在坚决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人和事的同时,加大容错纠错、澄清保护力度,树立干事创业鲜明导向。对在疫后重振、经济发展工作中先行先试失误,在监管服务中为提高效率优化服务进行容缺受理,在化解企业矛盾纠纷、解决遗留问题中主动担责、积极作为中的无心之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容错免责,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今年以来,共为8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两年来,通过会同各部门实施集中整治,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改善。今年,我县开展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共承接4个试点事项,位列全市第一。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切感受到,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监察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主动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必须站稳人民立场、把准群众导向;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必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各方监督;必须强化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 二、存在问题 当前,我县已进入加快建设“湖北经济强县、滨江公园城市”的关键期,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监察监督工作更为紧迫。尽管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这其中既有工作理念陈旧、监督管理还不够深入细致等主观原因,也有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工作推进缓慢、体制机制尚未理顺等客观因素。具体体现在: (一)推动综合治理任务艰巨。一些地方和部门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扛得不牢,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上还有差距。有的公职人员担当服务意识不够,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的主动性、实效性不强。有的监管、执法不够规范,仍有大量反映司法不公、执行难的信访举报。一些损害营商环境的惯性思维和潜规则仍有市场,少数企业习惯走捷径,经营行为不规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任重道远。 (二)体制机制有待持续完善。统筹协调、综合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监察机关在发挥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上还不够充分,在统筹各类监督力量抓制度、抓长远上有待加强。监督调查处置机制还需健全完善,与营商环境机构、督查部门、执法司法机关的协同联动机制有待细化实化。 (三)以案促改质效还需不断提升。有的基层监察机构履行职责不到位,发挥作用不充分,对破坏营商环境案件性质的识别不够精准,监督意愿与监督本领仍需进一步提高。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还需持续深化推进,监察建议措施运用还需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拓展延伸,建议的针对性、后续跟踪问效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进一步压实营商环境主体责任。推动各部门进一步明晰优化营商环境的职能职责,厘清责任边界,完善统筹协调、综合监督和上下联动机制,压实领导和部门责任。定期统计分析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工作数据,形成专题通报。强化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的贯通协同,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推动惠企惠民政策落实落细。督促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政策措施,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方案》中明确的4个重点方面跟进监督。对落实各项政策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严肃问责。紧盯工作重点,逐项开展专项整治,坚决纠治失职失责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查处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件。拓宽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完善线索移送、快查快结、通报曝光等机制,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完善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持续以高压态势惩治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关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违规插手干预项目、影响招投标、为不法商人充当“保护伞”等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贪污贿赂、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等职务违法犯罪问题。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深挖在处置涉企案件中司法不公、以法谋私等突出问题。 (四)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深化“三不”一体推进,做实以案促改,坚持警示震慑、法治教育、文化滋养、整改落实同步发力,用好监察建议有力武器。坚持精准问责,健全完善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细化容错免责操作办法,鼓励引导广大监察对象主动靠前服务。 (五)进一步提高监察监督能力水平。加强业务培训,认真学习贯彻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内控机制,优化人员结构,发挥好特约监察员作用,努力打造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监察队伍。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议案。持续整治“灯下黑”,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以及以权谋私的监察干部绝不偏袒姑息,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深刻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县监委将在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不断把营商环境监察监督工作引向深入,为嘉鱼加快建设“湖北经济强县、滨江公园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嘉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决定召开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建议2023年1月31日至2月2日在县城召开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嘉鱼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嘉鱼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县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现提请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3年1月6日 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号 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31日至2月2日在县城召开,会期两天半。 嘉鱼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1月7日 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 (2023年1月7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嘉鱼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嘉鱼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县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2023年1月7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主席团成员(27名,按姓名笔画为序) 王永 王秀群 邓卫东 任文生江建斌 杨洁(女)杨宗平 李明阳李姣艺(女)李德炳 吴军 何作军 余忠东邹明陈刚 易靖周素勤郑德朝 房金文聂明新 高云海唐莹(女)徐燕梅(女)黄鹏黄长江 鲁辉 曾勇 二、大会秘书长 邓卫东 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2023年1月7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郑德朝 副主任委员:任文生 委员:(4名,按姓名笔画排列) 张红群 金学群胡本强彭克勇 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特邀、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2023年1月7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特邀人员21人,列席人员352人,合计373人。 一、特邀人员(21人) (1)县委常委 王卿范威廖旦王玉坤张俊宁 (2)县政协副主席 戴书萍 孙强 周方亮 周瑞武 (3)曾担任过正县职以上的领导干部(12人,只列席开幕式) 杨先基蔡正发王诏炎方兆江刘凤英李义谋 李春山杨绍峰刘兰萍何欣荣李鹏谋 葛婷 二、列席人员(352人) (1)省人大代表:郑静 蔡建红 (2)县人大县级干部(7人) 李新华谢先火周长明张玉双尹彬生蔡正华 杜小龙 (3)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8人) 谢亚芳华红易一鹏杨富佳周湘波罗兴武 阿特尔别克·木拉提汗 李山林 (4)县人武部政委:张伟 (5)县委办、县政府办副县级干部:夏毅 (6)市人大代表、各镇镇长(7人) 任贤涛 杜军华 李强 陈华成 陈宬 陈明 尹文靖 (7)其他在嘉鱼工作的市人大代表(22人) 陈静 胡彦卿 刘永利 周志专 赵萍 罗望秀 王恭文 齐巧云 蔡思 马文静 杨媚 张砚 雷春姣 陈松华 王满珍 雷菊芳 李晓艳 罗海林 陈名菲 李俊 耿协洲 杜婉玲 (8)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直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88人) (9)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3人) (10)十一届县政协委员(213人,只列席开幕式) 关于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2023年1月7日在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文生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托,现将代表变动情况报告如下: 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213名,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时实有代表210名。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闭会期间,第21选区代表蒋明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申请,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接受了其辞职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第27选区代表张三星因工作变动提出辞职申请,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接受了其辞职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第60选区代表崔岩因工作变动调离本行政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目前,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07名,缺额6名。 特此报告。 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号 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关于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213名,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时实有代表210名。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闭会期间,第21选区代表蒋明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申请,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接受了其辞职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第27选区代表张三星因工作变动提出辞职申请,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接受了其辞职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第60选区代表崔岩因工作变动调离本行政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目前,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07名,缺额6名。 现予公告。 嘉鱼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1月7日 嘉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 追认许可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对县人大代表孙柏平执行监视居住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九届人大代表孙柏平因涉嫌伪证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于2022年12月16日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许可对孙柏平执行监视居住。为确保该案件及时查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研究决定,许可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对孙柏平执行监视居住,现提请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予以追认。 请予审议。 嘉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3年1月6日 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人员: 李德炳 邓卫东 郑德朝 王秀群 杨宗平 杨洁 邹明 何作军 李姣艺 徐燕梅 任文生 鲁辉 赵显发 雷玉萍 方明祥 袁江 王竟成 周华强 孙日成 吴启臣 彭克勇 金学群 刘强文 李红斌 余晖 林云庆 冯万山 缺席人员: 曾勇 黄长江 段成新 陈良成 王颖莉 周玉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