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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人大常委会公报2022年第1期

 
时间:2022-04-18来源:嘉鱼人大作者:
 

嘉鱼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次全体会议

2022年3月25日,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德炳主持会议,副主任蒋明、郑德朝、王秀群、杨宗平、杨洁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周湘波,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聂明新,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楚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寿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副主任列席会议。

根据会议通过的议程,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局长刘智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2021年度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童波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2年政府预算详细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黄长江所作的《关于2022年政府预算详细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嘉鱼县2022年政府预算详细方案。

会议审议了《嘉鱼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草案)》,表决通过了《嘉鱼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追认许可嘉鱼县公安局对县人大代表刘锐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会议决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嘉鱼县公安局人大代表刘锐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给予追认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为新任命的干部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2021年度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

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

——2022325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21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环境质量状况

(一)大气环境质量情况。1至12月份,我县空气质量优良率88.8PM10年均浓度51ug/m3,PM2.5年均浓度27ug/m3。空气质量优良率及PM10PM2.5等指标较往年同期均略有改善。

(二)水环境质量情况。县石矶头取水点水质监测达标率为100%。纳入国控、省控3个水质监测断面(长江纱帽、斧头湖、西凉湖)达标率为100%纳入4个水质监测断面(白湖、梅懈湖、小湖、长江西流湾)达标率为100%

(三)声环境质量情况。在城区设置区域噪声监测点100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17个。城区交通噪声和区域噪声平均声级分别为662分贝和526分贝,均达到国家标准。但是个别地区交通噪声、商业噪声、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部分时段处于轻微污染状况。

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及完成情况

(一)市定目标:PM10年均浓度57ug/m3,PM2.5年均浓度36ug/m3,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4%。

完成情况:嘉鱼县20211-12月,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8.8%,PM10平均浓度为51ug/m3,PM2.5年均浓度27ug/m3达到市环境保护目标。

(二)市定目标:集中式饮用水取水点水质达标率100%。

完成情况:县石矶头取水点水质监测达标率为100%。

(三)市定目标: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市控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完成情况:纳入国控、省控3个水质监测断面(长江纱帽、斧头湖、西凉湖)达标率为100%纳入4个水质监测断面(白湖、梅懈湖、小湖、长江西流湾)达标率为100%

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生态环境责任全面夯实

2021年,嘉鱼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对市环委会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县委常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直部门负责同志全员参加会议。会上,发放《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汇编》200余册,集中收看环保督察问题纪录片,让参会领导充分认识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了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此外,对县环委会进行更名并调整职责和组成人员,比照市环委会成立了绿色发展、自然资源保护等11个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夯实部门职责,为全力抓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之以恒抓好长江大保护、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污染防治攻坚强势推进

一是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在持续抓好工业企业、建筑工地、交通运输污染防控的基础上,强化对登记造册的3家用车大户及112台柴油车进行尾气检测。对全县加油站汽柴油产品质量进行了抽检,加强了潘湾工业园VOC网格化监控平台建设实时监测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和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嘉鱼县人民政府先后被湖北省、咸宁市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指挥部通报表扬为表现突出的单位。

二是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做好“显山露水”“绿水青山”文章,加快推进滨江生态提升示范工程实施。深入推进河湖库整治工作,“一湖一策”开展21个湖泊污染综合整治,收回了蜜泉湖、大岩湖等17个湖泊养殖承包权,斧头湖、西凉湖退垸还湖严格按照技术标准破口到位;实施斧头湖流域排口溯源调查和车沟闸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湖泊水质稳定向好。扛稳长江大保护政治责任,持续开展长江沿岸造林绿化,率先建成长江禁捕AI执法平台,构建了水陆空全覆盖立体监控体系。进一步完善石矶头饮用水源地各项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加大对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的巡查和监测力度,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三是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宣贯工作为契机,大力开展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工作清查,督促16家一般工业固废、95家危废产生(经营)单位申报管理计划备案;强力开展打击危险废物专项行动,对10家废矿物油企业及废品收购站进行检查,共查处6家废电池企业、查封5.48吨废电池,并对这些废弃物进行了依法转移。同时,印制200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宣传手册,向全县企业负责人宣传固废法的相关知识,引导企业合法、守法经营。全县8个镇被命名为省级生态镇,官桥村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村、石矶头村等63个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村,进一步夯实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基础。

(三)中央环保督察推进有力

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湖北期间,我县高度重视,分别于7月1日和9月1日召开了全县迎检工作动员会和迎检工作部署会。县委县政府印发了《中央第二轮第四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嘉鱼县迎检工作方案》,成立了迎接中央第二轮第四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书记、县长亲自任组长,相关常委、副县长、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和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先后调阅我县7批次相关工作资料,均按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了上报;先后接到督察组交办信访件19件(其中重点件8件),通过现场调查核实,属实18件,不属实1件。在信访件的办理过程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均亲临现场进行督办,对每个信访件的办理都召开了专题会商会,研究整改措施,积极推动信访件反映问题的边督边改和立行立改。截止目前,潘家湾镇奥园房地产、城区晨记美食、官桥思姑台养殖弃水治理、茶湖退渔环湖等9件信访件已上报销号,涉及潘湾工业园的10件信访件正在整改中

(四)环境监管执法保持高压

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县启动了潘湾工业园园区综合整治工作委托第三方环保专家团队完成72家化工企业环境问题的排查工作,排查一般整治类环境问题592个,对园区15家企业处罚460.5万元,审批潘湾工业园整治提升项目19个,其它工贸项目2个。督促园区57家企业安装了用能监控,建成20个微型废气网格化监控站点。同时,以日常检查与不定期、零点夜查、周末例行巡查、“双随机”等种形式结合,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58(次),检查企业631(次),通过执法监管、行政处罚平台上传执法信息1325份,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86起,案件办结率达100%。

(五)区域生态环境不断提升

一是不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050万元,用于开展促进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工作委托省环科院编制了《嘉鱼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12月12日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纪要{2021}7号)同意嘉鱼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采用EPC模式招标,启动项目挂网招标工作。该项目共建设污水处理设施27套,总处理规模237t/d,涉及15个行政村的24个村民小组的生活污水治理,收益常驻人口5600余人。二是围绕创优营商环境服务严把项目准入关,压缩审批流程和时限,多批次派员参加县内招商引资活动,参加县政府招商评审会14期,预审各类建设项目35个助推区域高质量发展。三是高质量开展嘉鱼县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四是根据环保部《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对涉及我县的301个排口进行命名和编码;开展了蜜泉湖、大岩湖、蜀茶湖、陆码河、白湖、小湖、梅澥湖底泥监测完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取得有效监测数据2135

、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环境问题仍需强力治理。一是空气质量改善压力大。环境质量虽较往年有所改善,受工业废气、道路及建筑扬尘、餐饮油烟和机动车尾气等影响,加之外源性污染输入、天气因素影响明显,大气污染防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水环境整治任务艰巨。嘉鱼307平方公里水域,境内湖泊水系众多,市控地表水水质情况不容乐观,蜜泉湖、大岩湖水质超标水环境治理工作任重而道远。三是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形势严峻。嘉鱼共有长江入河排污口301个,其中超标排口46个,排污口整治工作任务要求高,整治资金需求量大,长效监管任务较重。

环境基础建设仍需加快推进。一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近几年通过建设城乡污水处理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城乡雨污分流不彻底、管网覆盖延伸不到位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二是地方财政能力都十分有限,加上缺少项目资金支持,如湖泊水体综合整治、城乡雨污管网改造这类资金投入量大的工程项目,只能分期逐步解决,甚至等资金等项目来了才能彻底解决。

(三)环境质量与群众期盼仍有差距。全县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任务尚未完成,生态环境压力仍将持续增长;县内化工企业多,COD、高盐分、高磷废水得不到有效处理园区113户居民暂未搬迁,工业园综合整治压力较大;一些企业的责任意识还不到位,水、空气等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部分领域还存在环境风险。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对标对表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以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重点聚焦湖泊水质改善、工业园环境问题整治、非煤矿山生态修复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积极推进大气、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坚持不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长江大保护的工作部署要求,认真细化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办考核,力求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一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源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小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和柴油货车、机动车尾气等专项整治,狠抓扬尘防治、秸秆禁烧和大气攻坚行动。二是打赢碧水保卫战。持续开展地表水水质监测;规范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巩固饮用水水源保护成效;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是打赢净土保卫战。持续推进固体废物防治,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扎实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全力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能力建设。一是积极谋划生态环境领域重点项目建设,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申报一批能够对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工程。二是全面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细胞工程”,积极引导各乡镇广泛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是加强环境监察执法监管。持续强化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规范企业台帐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应急预案和管理计划备案手续;继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加大环境违法整治力度,加大工业园区企业帮扶力度,督促指导企业完成环境问题整改。是强化环境监测支撑保障作用。继续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是加强部门沟通协作。要多深入基层、部门、企业共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监督活动,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监督和支持,有力推进了我县环境保护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围绕污染物总量减排、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生态环境风险管控三类目标,突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领域,完善绿色发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三大基础,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五高新嘉鱼”发展全过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县人民政府关于

提请审议嘉鱼县2022年政府预算详细方案(草案)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现提请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嘉鱼县2022年政府预算详细方案(草案)。

请予审议。

附件:嘉鱼县2022年政府预算详细方案(草案)

县长:胡金云

2022年3月23日

附件

嘉鱼县2022年政府预算详细方案(草案)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计划

1.总收入安排454424万元,比上年增长2.15%,其中: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424万元,增长11.95%,其中:税务局169424万元,财政局10000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225000万元;

上年结余20000万元;

调入资金30000万元。

2.总支出安排454424万元,比上年增长2.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9435万元,增长3.3%;政府债券转贷还本支出648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8500万元,增长8.1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9435万元,主要项目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147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共安全支出13100万元,比上年增长3.97%

教育支出35372万元,比上年增长5.59%

科学技术支出14546万元,比上年增长1.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610万元,比上年增长8.3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070万元,比上年增长2.00%

卫生健康支出60500万元,比上年增长6.65%

节能环保支出15760万元,与上年持平

城乡社区支出20584万元,比上年增长6.25%

农林水支出53500万元,比上年增长4.90%

交通运输支出28900万元,比上年增长6.26%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2668万元,比上年增长9.67%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86万元,比上年增长5.64%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55万元;

金融支出310万元,与上年持平;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860万元,比上年增长4.52%;

住房保障支出14343万元,比上年增长7.04%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396万元,比上年增长5.7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15万元,上年增长7.41%;

债务发行费支出25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548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计划

1.政府性基金收入208500万元,比上年下降29.45%,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45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25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入1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00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208500万元,比上年下降23.28%。主要支出项目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5050万元,农林水支出5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0万元,债务发行费支出5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500万元,其他支出27702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7938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安排计划

1.收入合计58985万元,增长3.71%,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622万元,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15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213万元。

2.支出合计54926万元,增长5.01%,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2206万元,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77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950万元。

3.社保基金预算安排当年收支结余405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计划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500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5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当年收支平衡。

关于2022年政府预算详细方案(草案)报告

——2022年3月25日在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童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嘉鱼县2021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政府预算的决议要求,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22年政府预算详细方案,请予审议。

一、2022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加强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加强部门综合预算管理,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的完整性;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按照以做事为分配原则,以项目库建设为媒介,以绩效管理为手段,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完善部门预算约束机制,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和预算透明度。

二、主要内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计划

1.总收入安排454424万元,增长2.15%;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9424万元,增长11.95%,税务收入169424万元,财政收入1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5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0000万元,调入资金30000万元。

2.总支出安排454424万元,增长2.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9435万元,政府债务转贷还本支出648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85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主要是:

工资和福利支出9034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96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1万元;

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8579万元;

运转和政策类项目支出178434万元;

一般债券安排建设类项目支出22753万元;

上级补助专项支出9966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计划

1.政府性基金收入208500万元。其中县级收入162500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收入6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0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208500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18056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7938万元。

3.政府性基金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保基金预算安排计划

1.收入合计58985万元,其中:(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62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805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817万元;(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150万元;(3)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213万元。

2.支出合计54926万元,其中:(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220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606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1600万元;(2)城镇职工医疗基金支出11770万元;(3)失业保险基金支出950万元。

3.社保基金预算收支结余405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计划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500万元,主要是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500万元,主要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嘉鱼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2022政府预算详细方案(草案)

——2022年325日在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黄长江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嘉鱼县2021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政府预算的决议要求,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县政府提出2022年政府预算详细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公共财政预算2022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安排454424万元,增长2.15%;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9424万元,增长11.95%,税务收入169424万元,财政收入1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5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0000万元,调入资金3000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安排454424万元,增长2.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9435万元,政府债务转贷还本支出648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850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08500万元。其中县级收入162500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收入6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08500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18056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7938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社保基金预算社保基金收入安排58985万元,其中:(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62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805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817万元;(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150万元;(3)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213万元支出安排54926万元,其中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220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606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1600万元;(2)城镇职工医疗基金支出11770万元;(3)失业保险基金支出950万元。当年收支结余4059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均安排250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审查认为,县政府提出2022年政府预算详细方案,贯彻落实了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围绕建设“五高新嘉鱼”,接续奋进现代化嘉鱼的目标,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符合我县具体实际,预算方案总体可行。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县财政局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嘉鱼县2022年政府预算详细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嘉鱼县2022年政府预算详细方案。为了更好地完成今年详细政府预算,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支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围绕“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指导部门做好中长期资金预算规划,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根据县委决策部署和县政府中心工作,实现资金流匹配协调。科学论证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并做好资金保障,加强县级专项资金分类管理,推进县级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二、持续发挥财政对“六稳”“六保”支撑作用。发挥财政资金在“稳投资、扩内需”中的重要作用,财政政策发力要适度靠前,健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项目建设中积极开展“六争”活动,加大县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好优惠政策。

三、持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夯实预算监督基础,提高县级财政统筹能力。在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方面,要进一步厘清财政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的责任边界。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负责。部门要统筹各类资金资产,结合本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统筹预算,保障合理支出需求。

四、持续强化预算执行和约束力。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对预算指标实行统一规范的核算管理,精准反映预算指标变化,实现预算指标对执行的有效控制。要严格执行预算方案,增强刚性约束,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要建立约束机制,加强对预算编制执行的监管,在收支、监管、效益各环节落实到位。规范预算调剂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嘉鱼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嘉鱼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草案)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至2020年,全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全面贯彻落实,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成效明显,“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行,法治文化建设稳步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显著增强。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指出:“到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都为继续开展新一轮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及时启动我县“八五”普法工作,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夯实全面依法治县的社会基础,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特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嘉鱼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草案》。

请予审议。

附件:嘉鱼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

2025年)(草案)

县长胡金云

2022年3月24日

附件

嘉鱼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草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26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鄂发〔2021〕29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为我县全面建设“五高新嘉鱼”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到2025年,全县人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显著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二、突出重点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增强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县委党校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阵地,大力开展宣传解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宪法,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切实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持续开展全县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镇、县直各单位带头学习宣传、遵守维护民法典。把民法典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础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适应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适应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的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解决制约科技创新的关键问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推进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嘉鱼需要,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粮食安全、长江大保护、疫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民族宗教、毒品预防、反诈防骗、网络空间治理、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学习宣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和支部主题党日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突出重点对象法治教育

(一)强化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抓住“关键少数”,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各镇各部门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等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各单位每年旁听庭审不少于1次。

(二)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组织开展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持续举办全县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和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着力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深入开展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重点加强毒品预防、反诈防诈宣传教育,切实提高青少年拒毒防诈能力,县法院应为青少年旁听庭审提供便利。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三)强化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加大退役军人权益保障、英烈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引导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根据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农村留守人群、流动人口等群体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强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提升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居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建立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使用率。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乡村振兴总体部署,法治文化建设融入滨江公园城市打造,以公园为载体,把法治理念、文化与景观设施融合,与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融合,形成一园一特色,让法治文化融入人民生活。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开展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着力提升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到2025年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文化阵地内容上要准确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功能上便于群众学习理解法律,便于开展法治实践活动

(二)丰富法治文化活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组织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探索创建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等重点文化惠民项目。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和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利用多种文艺形式积极营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氛围。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惠民行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法治文化深入人心

五、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一)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广泛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加大农村(社区)普法力度。实施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制定培养工作指引,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动态管理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建立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乡村秩序。

(二)深入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深化依法治校。健全依法治校制度体系,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平安校园建设,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涉毒危害、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法治教育,依法打击扰乱校园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

深化依法治企。组织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培训,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遵守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等相关法律法规意识,依法化解劳务纠纷和劳动关系矛盾。加强金融领域依法治企,预防金融违法犯罪。

深化依法治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尊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三)深入推进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依法治理。做好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县、镇、村(社区)等区城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推动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切实履行普法工作的主体责任。各部门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年度普法工作情况等报同级普法工作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作为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和普法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不断深化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推动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普法主管部门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指导细化普法措施,督促落实普法责任。各部门负责宣传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规章。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的作用,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职责。

(三)推动落实普法社会责任实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要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提升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的社会责任。壮大普法志愿服务力量,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

(四)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七、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推动在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制定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把向行政相对人、行政复议申请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复议、司法办案各环节和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环节实时普法。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正确行使权利,依法理性维权。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及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二)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创新普法内容。提高普法质量,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创新普法方式。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提升普法的覆盖面和便捷性,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八、切实强化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县直各单位要把推进全民守法和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本镇、本系统五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镇、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健全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县普法工作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特别是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形成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

(三)夯实基层基础。壮大志愿力量,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教师的作用,鼓励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加入普法志愿服务队伍。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对普法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落实经费保障。加大普法经费投入,强化县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探索建立普法工作经费动态增长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

(五)加强指导监督。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聚焦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5年内各镇要各自创建一个差异化普法品牌,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注重清单化、项目化、规范化建设,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全县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关于《嘉鱼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

五年规划(2021-2025年)》起草说明

--2022年3月25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司法局局长 李志平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嘉鱼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起草工作简要说明如下:

一、《规划》起草背景

党中央和省委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2021年上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对“八五”普法作了全面部署。2021年下半年,湖北省委、省政府转发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八五”普法总体要求和具体内容。

“七五”普法以来,全县各镇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队伍不断壮大,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法治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为深入推进法治嘉鱼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七五”普法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工作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普法责任制还需进一步深入推进;三是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学法用法机制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青少年法治教育还未形成常态化、体系化教育格局;五是与时俱进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法治更好服务和保障嘉鱼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普法工作部署,有必要在“七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嘉鱼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二、《规划》起草过程

2021年年初,嘉鱼县普法工作办公室印发了《2021年嘉鱼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确保《规划》质量,我们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成立专班,落实责任,由分管副局长牵头组织,开展工作。二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研读中央和省委转发的“八五”普法规划,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我县普法工作实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及时完成初稿。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向各镇和县直41家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建议,根据收集的意见建议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八个章节。第一章是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提出了“八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开展要达到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的目标。第二章是重点宣传内容。强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六个方面普法重点内容。第三章是重点宣传对象。强化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分层分类宣传,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第四至第七章是工作举措。提出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四项工作措施。第八章是强化工作保障。从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指导监督四个方面提出要求,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嘉鱼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草案)及以上说明是否妥当,请审议。

嘉鱼县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2022年3月25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黄金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现将嘉鱼县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实现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制度。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以下简称备案审查室)在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的业务指导与人大常委会领导下,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工)委室密切配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遵循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备案审查工作实现规范有序开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共组织开展了三项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一是4月份,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县人大办及时与县政府办、县司法局沟通联系,积极落实对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未发现与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二是5月份,结合“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组织法律行业人大代表联合县政府办、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开展了营商环境政策、规定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查找规范性文件中有关限制公平竞争、干预市场主体自主经营的内容,深入了解政府职能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中梗阻”问题,切实增强政府职能部门的执行力,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政策规定、规范性文件,着力消除体制机制方面的障碍,为优化营商环境夯实制度支撑。活动中,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15件(自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经县政府2021年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8件(其中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31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9件((其中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13件));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8件((其中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13件));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0件(其中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4件).三是9月份,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涉及计划生育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经清理,未发现与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此外,我们还对《咸宁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施办法(草案修订稿)》认真组织了学习研读,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1条。2021年,县政府、监察委、法院、检察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为零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室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为零报告,没有收到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依法书面提出审查要求或者审查建议,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情形近年来,我县向市人大常委会规备审查室上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基本都做到了材料齐全、格式规范。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备案审查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备案审查工作的全过程,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监督工作计划,通过备案审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的要求在规范性文件中得到贯彻落实。

(二)加强和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备案审查条例规定,全方位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促进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按照省市人大工作要求,从2022年开始,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每年要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年度目录报送制度、备案情况核查通报制度。根据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要求,2021年承接“进一步创新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改革创新项目,《咸宁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进行了认真学习,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备案审查工作,按时完成改革创新任务。建立衔接联动机制,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负责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的协作配合,为全面、及时、顺畅、有效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切实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备案审查工作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都很强,涉及面广、要求高,必须具备较强的审查能力与之相适应。为此,我们积极参加上级人大举办的备案审查工作培训;参加市人大组织的集中收听收看全国人大法工委视频培训,有效提升了备案审查人员的履职能力。

年来,备案审查工作质效不断提高,但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关方面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有一定差距;备案审查工作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构设置有待理顺、工作力量需调配加强等。这些问题亟待我们认真研究和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备案审查工作职责。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中认识和谋划备案审查工作,将备案审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思想上加强重视,在宣传上加强引导,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全面落实修订后的备案审查实施办法,规范备案审查行为,确保备案审查工作与时俱进。

(二)学习贯彻条例,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工作要求。抓好备案审查条例的学习培训和贯彻实施工作,按照规定全方位推进我备案审查工作,切实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要求。力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应用,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逐件开展电子报送备案,并推动府一委两院”和各镇人大开展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工作。

(三)坚持守正创新,全面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进一步加强主动审查、专项审查,借助外力开展审查研究工作,探索联合审查、专家咨询论证、委托第三方研究等工作方式。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增加审查实效。

(四)深化协同配合,助推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不断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密切与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的联系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和司法局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和服务,共同提升我县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五)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夯实备案审查工作基础。深入落实2022年全省立法与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备案审查工作队伍建设,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构,调整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积极参加上级人大对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组织的学习培训,努力夯实备案审查工作基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嘉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追认许可嘉鱼县公安局对县人大代表

刘锐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九届人大代表刘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嘉鱼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于2022年125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许可对刘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为确保该案件及时查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2022125研究决定,许可嘉鱼县公安局刘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现提请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予以追认。

请予审议。

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2323


嘉鱼县人民政府关于

提请审议阿特尔别克·木拉提汗同志

任职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现提请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

阿特尔别克·木拉提汗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一年)。

请予审议。

县长:胡金云

2022年2月18日

嘉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审议吴杰同志职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任命:吴杰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请予审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2323

拟任职发言

--2022年3月25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阿特尔别克·木拉提汗

尊敬的李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承蒙组织的信任与厚爱,提名我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候选人,我深感荣幸。踏上这片热土时间还不长,通过学习相关资料和文件,以及一段时间的了解,我亲身感受到嘉鱼人民的淳朴与热情,嘉鱼是一个美丽富饶的地方,素有“锦绣江南、鱼米之乡’的美誉,人文底蕴深厚,产业特色鲜明,拥有坚实的发展基础和蓬勃的发展态势,切实体会到近年来嘉鱼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优异成绩和光明前景。能够来到嘉鱼工作,我感到无比自豪。

我于1983年10月出生,哈萨克族,新疆温泉县人,大学学历,2005年6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入党。先后在温泉县司法局、乡镇和博乐市人民政府工作,2021年9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此次到嘉鱼挂职学习锻炼,机会十分难得,它必将成为我人生旅途的重要经历。如果这次对我的任职提名能够获得通过,我将加倍珍惜这次挑战自我、超越自我的机会,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静下心来、沉下身来,努力学习,扎实工作,在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中提升自我,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成效,不辜负组织和人民对我的期盼。

一、勤于学习,深入调研,尽快适应工作的新需要

为尽快完成角色转换、适应岗位新要求,我将努力学习、虚心请教、一线实践,不断加强积累,努力提高素质。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我将认真系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系列会议精神,全县三级干部

会议暨县委经济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虚心向领导和同事学习请教,努力学习他们身上的优秀品格和科学的思维方法、工作方法,虚心接受他们的批评和指导。把深入调研作为我的必修课,到基层去,到一线去,到人民群众中间去,主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工作和决策更多地“接地气”、“聚人气”、增强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同干部群众一起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诚心诚意办实事,更好地推动工作的开展。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意气风发、坚定不移地向着建设“五高新嘉鱼”的目标奋勇前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

和工作任务,严格履行职责,主动献计出力,认真抓好落实,发

挥好参谋助手作用。牢固树立勇于进取、开拓创新的勇气和信心,努力破解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力争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组织交给我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坚持廉洁,严于律己,主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始终保持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筑牢思想防线,坚守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永远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勤政廉洁、为党为民的信念,模范地遵守领导干部廉政准则。防微杜渐,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绝不以权谋私。坚决杜绝奢侈浪费,从严要求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搞任何特殊化,坚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尽职,勤勤恳恳干事。努力做一名政治坚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群众信赖的党员领导干部。

四、维护大局、加强团结,自觉维护党和政府权威

来到嘉鱼,我就成为了嘉鱼人民的一份子。我将始终坚持从全局出发,服从并服务于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服从“班长”的领导,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积极当好参谋助手,做到帮忙不添乱、到位不越位、辅佐不离位、尽职不缺位。作为党组织多年培养出来的干部,我将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尤其是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的地方去,同群众一起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坚持不懈做好事。同时,我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认真贯彻和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和决议,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主动地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各位委员,我对未来的工作充满信心,此次如果我的任职被批准,我将竭尽全力,不计得失,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同时,搭建起新疆博乐与嘉鱼的沟通、发展、友谊的桥梁,为推进“五高新嘉鱼”建设贡献自己的最大力量。

谢谢大家

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人员:

李德炳   蒋  明   郑德朝   王秀群   杨宗平   杨  洁

  明   何作军   李姣艺   徐燕梅   曾  勇   任文生

  辉   黄长江   赵显发   段成新   陈良成   王颖莉

  江   王竟成   孙日成   周玉荣   吴启臣   彭克勇

金学群   李红斌   余  晖   林云庆   冯万山

缺席人员:

邓卫东   方明祥   雷玉萍   周华强   刘强文   张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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