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追认主任会议 许可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对县人大代表孙柏平执行监视居住的决定 (2023年1月7日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对县人大代表孙柏平执行监视居住的决定给予追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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